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經收到,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待有具體處理結果後會及時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塘沽管委會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處理您提出的問題,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如下: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小區,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一個月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籌備組由業主三至七名,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開發建設單位代表各一名組成。籌備組負責人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的代表擔任。籌備組成員名單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開發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籌備組開展工作提供條件。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以向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由街道辦事處牽頭,按照相關程序組織、協調成立業主委員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塘沽管委會
201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