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宇小區地處城郊結合部的『村中城』地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容環境管理責任應由西青區負責。市市容園林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明確城中村管理責任和加強結合部地區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確認。但是,由於燕宇小區歷史遺留問題比較多,西青區以3點意見為由,不肯介入燕宇小區的市容環境管理,致使燕宇小區的群眾投訴問題屢見不鮮。西青區的3點意見:一是由於小區的社會治安、居民戶籍、房產登記、計劃生育、垃圾清運等不歸西青區管理,所以在日常管理上無法形成有效的保障,難以落實基礎性管理;二是根據行政區劃屬地管理原則,該由西青區管理的,要依法全權實行行政管理(包括房產登記、戶籍變更);三是本著費隨事轉的原則,凡在西青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已上交的房地產契稅應退還該區,用於這些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和行政管理。
對於西青區提出三點意見,我們認為:第一、第二點意見既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兩級政府、三級管理』體制意見七個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也不符合市市容園林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明確村中城管理責任和加強結合部地區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點意見超出了市市容園林委的職責權限。
綜上所述,我們建議:1、繼續加強溝通協調。由委領導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處室,協調西青、南開兩區政府,盡快地妥善解決存在問題。2、 燕宇小區的問題不是個別現象,其他城郊結合部地區的小區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建議市政府對於座落在城郊結合部地區的小區的管理問題,出臺有力的解決辦法,一攬子解決問題。
市市容園林委
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