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天津市外省農民工戶籍進津的政策今年是否放寬?何時公布新政策?
我單位有幾個員工已交社保4年多了,孩子在天津上初中,如沒有戶籍在天津不能考大學,高中必須回老家上.這導致我單位重要的技術骨乾流失。現在為鼓勵農民工留城,廣東省公布從2010年1月1日起,外省農民工凡連續交社保7年的,有固定工作的,有固定住房的可給藍印戶口。不知天津市如何制定?希望百忙中回復,多謝!
尊敬的楊志明: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目前我市關於外省市農民工進津落戶政策是:獲得發明創造專利、榮獲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獲得市級維護社會治安先進個人表彰的優秀農民工,可允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