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北方網1月18日有一篇《專家詳解2010醫保新政》的消息,其中關於門診報銷問題有如下內容『1月1日起,天津市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最高支付限額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報銷比例將從按照年齡確定改為按照醫院級別確定,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得到統一。具體標准為,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75%。』
消息中關於起付標准的規定是確實的嗎?請您明示,謝謝。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報紙上刊登的內容是城鄉居民的起付標准,不是城鎮職工的起付標准,報銷比例是城鎮職工的報銷比例。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