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咱們天津市人目前在給一家外地駐津企業打工該企業於2006年給我在天津上的保險。可是只上了1年07年就把我的養老關系以及醫療等都轉到安徽合肥了自此以後我一直是在合肥上的各種保險,今天聽我們公司負責人事的說我們這種異地保險要等到今年7月1日以後天津市纔承認纔能轉到天津市是這樣嗎?因為過完春節我想辭職可又怕這幾年在外地上的保險不算數我自己到時候還要補交,所以我想諮詢一下好心裡有個底。
感謝您的幫助。
尊敬的譚明:
您好!今年國家出臺相關文件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您在外地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轉移到本市,建議您隨時關注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