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戶籍部門:
我戶口原籍在寧河縣,後由於搬遷調往武清區,而我一直在天津市河西區的一家國有企業工作,至今工作已有10年,由於參加工作時沒有把戶口一塊遷到本單位,現在想把戶口從武清遷到市裡。對於上述我查詢了相關政策沒有適合的,難道只能通過買房辦理藍印戶口嗎?可我本身就是天津市戶口呀!請問戶口負責部門,如果我想把戶口遷到市裡,沒有其他途徑嗎?
尊敬的張旭得: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現行戶口政策,您的條件尚不符合有關規定,暫不能遷入市裡,且目前也沒有其他途徑遷入市內。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