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我是紅橋區西青道躍進裡小區的住戶,由於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甚是混亂,部分業主私裝車位鎖,將公共空間據為己有,造成小區停車混亂,一度出現糾紛。
建議能否將聯華等停車管理公司引入小區進行管理或者在周邊建立一個停車場,我看旁邊規劃局對面就有很大一片空地,很適宜做停車場用。
感謝您在百忙中查看我的建議!
尊敬的cruiser網友:
您好!您諮詢的關於停車場規劃問題,我支隊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秩序科對此問題進行調研。現對於您提出的兩個建議答復如下:
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力』的規定。該小區內管理應由該小區業主委員會及物業公司進行統一規劃管理,聯華公司沒有權利對小區內停車進行規劃管理。
二是對於西青道躍進裡小區規劃局對面一片空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問題,聯華停車公司表示將積極協調該片空地的產權單位,如產權單位願意做停車場使用,聯華公司將盡快建立停車場。
同時,支隊建議該小區業主車輛也可以將車輛存至該小區左側西青道咸陽北路立交橋下停車場和小區右側紅旗路西青道立交橋下停車場。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你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紅橋支隊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