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年度平均月工資在2000左右,但單位所有員工2010年的繳費基數都按照1425給上保險,我想請問:繳費工資都包括什麼?通過什麼渠道可以讓單位按實得工資給我們確定繳納保險基數。
尊敬的呂強:
您好!政策規定,職工繳費基數應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根據職工工資總額確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政策規定確定繳費基數,職工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