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咸水沽南華裡19-1-601的居民,2002年在此購買商品房,家裡暖氣一直不是很熱,(總是在-2度的下限,因為是在樓頂,也是個邊)今年2009年8月份,為了改善家裡暖氣不熱的情況,我們將暖氣罩拆除,換成工藝片,原以為會比以前溫度要高,沒成想,供熱後上午11點多測量過溫度14.1-14.2度,到晚上也就13度左右,由於我們在改裝前沒有和供熱辦聯系,屬於私自改裝。是我們的錯,施工前沒有和他們聯系,但是總得有個補救的措施吧,我們改裝的只是地上的暖氣片,而不是地下的供熱結構,我們可以花錢,工錢料錢我們都認了,只要能達到要求的溫度18度,把所有的暖氣片和供水管都換掉也沒有問題,今年規定居民溫度不得低於18度,對於我們簡直就是一種奢望,我們家7-8年也沒有上過18度,我上有60幾歲的老母,下有5歲的孩子,每天都在挨凍,作為家裡的男人真是於心不忍,是我們錯了,請您給個補救措施吧,2009年12月30日是交暖氣費的最後一天,現在每天要收取5?的滯納金,我們不想欠費,更不想停掉暖氣,在新聞上看到到處找乞丐,給他們一個可以過冬取暖的地方,更何況我們是購買商品房的住戶,我們也應該有取暖的最基本權利吧。
懇盼您盡快給個解決方案。
尊敬的田戈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反映的南華裡居室溫度不達標的問題,我們已經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待有結果後我們將及時向您回復。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人民政府
2010年1月8日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反映的問題經區供熱辦調查了解,是由於您在裝修中私自拆改暖氣,造成暖氣不熱。為盡快解決您的取暖問題,
區供熱辦已與您取得聯系,您也同意了恢復原來的暖氣裝置。如恢復原來的暖氣裝置後還是達不到供暖標准,區供熱辦將按規定退還您部分
采暖費作為補償。
津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