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力社保局領導:
我愛人的醫保卡是中國銀行發的,現在她已經與原單位辦理了辭職手續,並在北京工作,新單位已經為她辦理了『五險一金』手續。
目前,她手裡還有天津的醫保卡,我想諮詢的的她需要不需要辦理醫保卡的銷戶手續?如果需要銷戶,需要辦理何種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述情況不屬於辦理醫保卡清戶的情形。但是對於2009年12月31日以前醫保個人賬戶注資金額,參保人員可以自行支取。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