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30日正式發布了2009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治療性藥品全部納入《藥品目錄》甲類部分。
新版《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和強化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政策依據及標准。《藥品目錄》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3部分。其中,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用准入法,規定基金准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區分甲、乙類,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時不分甲、乙類;中藥飲片部分用排除法,規定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藥品。
按照規定,統籌地區對於甲類藥品,各地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全額給付,不得再另行設定個人自付比例。對於乙類藥品各地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
現在天津對於甲類藥品不同的人員類別也都是有一定的自付比例的,請問領導,天津醫保何時取消自付比例?
尊敬的網友:
您好!國家新版《藥品目錄》剛剛頒布,相關政策都在制定過程中。我市的醫療保險政策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明年將會出臺一些惠民政策。感謝您對我市醫療保險工作提出的建議,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我們的工作。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