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楊女士:
您好,關於您提出的雙橋河鎮欣達公寓10、11號樓房屋維修問題,我們正在積極辦復中,待有結果後我們將及時向您回復。
祝您身體健康、闔家幸福!
津南區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1日
尊敬的楊女士:
您好,據了解,您反映的雙橋河鎮供銷樓1號樓於1996年籌建,1998年建成投入使用。欣達公寓(含原供銷樓)建設是利用原雙橋河供銷社的既有土地,建設目的是解決供銷社職工住房問題,餘出的房屋用於解決雙橋河鎮部分教員職工及其他村民住房問題。
樓房建成出售後,原雙橋河供銷合作社除收取售樓款以外,未向業主收取房屋維修基金及其他任何費用,並約定該處樓房居民的用水、用電、衛生清理由王莊村委會物業管理辦公室代管,費用按規定向居民收取,並沒有涉及房屋維修事宜。
綜上,在您所居住的房屋超過保修期後,如果出現涉及房屋維修的情況,僅涉及個別住戶室內的,建議由住戶自行維修;涉及樓房公共部位的,建議由居委會協調受益居民共同出資維修。
感謝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為我們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闔家幸福!
津南區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