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新司法解釋關於小額訴訟程序的規定,審理了七起追索勞動報酬案件,其中三起案件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四起案件當庭宣判,全部案件一審終審,平均每起案件審理過程只有25分鐘。據悉,適用“新解釋”審理案件在全國尚屬首次。
2014年底,紅橋區某餐飲公司虧損嚴重至停止營業,而該公司員工臨近春節領取工資無望,於是通過勞動仲裁追索勞動報酬。勞動者申請獲得仲裁支持,不料餐飲公司不服勞動仲裁,分別將勞動者訴至法院,共有七起案件。該公司員工基本都是外地來津務工人員,一方面因爲拿不到勞動報酬被迫滯留天津,有家難回,另一方面面對企業有可能提起上訴導致訴訟程序進一步延長的前景,精神上、經濟上承受的壓力讓人不堪重負,少數勞動者已放棄追索勞動報酬遠走他鄉。
紅橋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恰逢《民訴法》新司法解釋公佈實施。新《民訴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下列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七)勞務關係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紅橋區人民法院立即決定依法對涉及該餐飲公司的七起追索勞動報酬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僅一個下午七起案件全部審理終結,三件案件雙方達成調解,四件案件當庭宣判,充分顯示了小額訴訟程序快捷高效的特點,有力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悉,這幾起適用新司法解釋審理的案件在全市和全國尚屬首次。
據介紹,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具有程序簡便,一審終審,方便當事人維護權益,減輕訴累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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