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民莊先生新買了一部16GB內存的小米手機,但在使用中發現,其內存容量只有12GB,由於自帶軟件又佔掉一部分,可使用容量只剩8GB了。莊先生認爲這屬於手機質量缺陷,向所購商城提出退貨要求,但得到的答覆卻是,所售手機標註的機身容量並不代表實際使用容量,所以拒絕退貨。
售後:機身容量非使用容量
家住南開區的莊先生說,在“光棍節”促銷時,他從京東商城買了一部16GB的小米手機。他使用了十幾天後,手機系統提示說,內部儲存空間不足,“這才裝了幾個軟件啊,內存就不夠了。”莊先生仔細查詢發現,這部16GB的手機容量其實只有12GB,由於自帶的一些軟件又佔掉了一部分,實際使用容量只有8GB了,便提出了退貨申請。京東商城將他的請求提交給了小米售後,小米售後回覆說,所銷售的手機只註明了機身容量,並沒有註明實際使用容量,手機本身並沒有缺陷,拒絕退貨。
調查:智能機普遍內存縮水
在本市一家手機賣場中,8GB、16GB、32GB的手機品種繁多,記者查看了小米、三星、蘋果等品牌一些型號的手機,發現其標註內存容量與實際都有差別,一款16GB的小米手機,實際內存則爲12.819GB。三星的I9500手機註明的內存是16GB,但實際內存只有8.69GB。一款16GB的iPhone4S,實際容量只有8.23GB。很多銷售人員對此解釋說,這是廠家的問題,他們也不清楚爲什麼。
記者還發現,各大廠商對手機內存表述方式不一致,讓消費者一頭霧水,如三星將手機內存標註爲機身內存,蘋果則標註爲容量。還有一些廠商的手機使用說明中,並沒有內存信息的介紹。
律師: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針對手機內存“缺斤短兩”的現象,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婁航表示,手機廠商應披露的產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一致,具有可驗證性,對手機產品內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應給予清晰標註。廠家在對手機的宣傳中,不對內存相關概念進行說明解釋,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認知混淆,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甚至涉嫌虛假宣傳和消費欺詐。
手機內存不足是否可以構成消費欺詐呢?記者隨同莊先生來到了南開區工商部門進行諮詢。一名執法人員在查閱相關法規後表示,現有法規和標準中,沒有手機整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允許預裝系統佔據多大內存沒有相關標準,無法進行權威檢測,容量大小隻能參照生產企業提供的數據。廠商是否虛假宣傳,目前還不能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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