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瘋狂癮君子偷汽車幹嘛用? 爲偷電動車方便(圖)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百日行動收效 查案700起
·交管部門提示:停車開門應謹慎 引發事故需擔責
·請教個事
·物業對住戶自家防盜門的責任與義務
·如何保護自己權益,得到賠償
·如何保護自己權益,得到賠償
·武清富興御園開發商隨意更改規劃是否違約
·出租民房,租約到期,業主不再續租,租戶不搬走,如何解決
·西青區中北鎮華亭麗園二區網通寬帶辦理問題
“雙十一”網購狂潮過後 如何善後維權?
http://ms.enorth.com.cn
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  2013-11-22 10:49:40  編輯:文婷
·預付費遭遇退費難 工商部門助消費者維權·網民:感謝《消費維權》欄目幫忙解決消費難題
·北方網《消費維權》平臺開通 讓消費者更有力量·律師評析:消費者快遞服務維權的相關注意事項

  “雙十一”網購狂潮剛剛落下帷幕,同時,“雙十一”銷售期間附帶極高的退貨率,中國行業研究網數據顯示,今年“雙十一”的退貨率已達25%,部分商家更高達40%。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曹晶律師對“雙十一”網購狂潮後的善後維權問題爲讀者給出瞭解讀和建議。

  低價商品缺貨消費者被迫退款

  在“雙十一”網購熱潮中,很多購物網站或淘寶、天貓的賣家打出“一折秒殺”、“全網最低價”的噱頭吸引消費者專門等到活動期間下單。但消費者李小姐向本報反映,自己付款後等待數天卻收到短信稱“由於訂單商品實物缺貨,請儘快申請退款”,或被告知由於系統崩潰需重新搶拍,而此時商品已悄然下架。

  曹律師認爲,網購也屬於買賣合同交易行爲,應當遵守我國合同法有關買賣合同及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因此,商家如要解除與網購者的買賣合同,應當經過雙方協商,徵得網購者同意後纔有理由不再發貨併合法退款,否則任何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爲均構成違約。網絡購物與現實中的商場交易不同,如在商場交易中貨品搶購一空後,買賣雙方不可能再達成買賣合同,但在電子商務中買方通過網購平臺點擊確認購買後,合同即成立,而不論賣方是否已售罄。

  先漲價再打折折後價更高

  陳小姐常常購買的面膜在11月初就曾經從66元漲到了89元,“雙十一”當天又從89元降到66元,而在該商品的頁面上,分明寫着“親們搶吧,虧本降價,“雙十一”“普天同慶”,如此“玩轉價格”讓陳小姐覺得又生氣又可笑。

  根據消費者協會提供的資料,在這場聲勢浩大的“雙十一”促銷活動中,有部分商家採用“先漲價再打折”的方式,虛擬降價忽悠消費者,致使折後價格實際上仍是原銷售價格,甚至高於原銷售價格。

  曹律師認爲,商家先提價再降價的行爲不僅屬於虛假宣傳,而且構成價格欺詐。雖然經營者有自由定價權,但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則屬於不正當價格行爲。另根據國家發改委頒佈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以及對該規定有關條款的解釋,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等屬於價格欺詐行爲。

  此處的“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爲原價。而“虛假優惠折價”是指經營者標示的價格等於或者高於本次優惠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因此,如遇不真實打折促銷情形,消費者可以向商家要求退貨,或者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進行舉報、投訴,追究商家法律責任,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依照《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此外,某些商家趁“雙十一”網購促銷活動出售假冒僞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還有的商家吸引消費者支付定金,稱支付定金的人數越多價格越低,如買家不支付尾款則定金不退還,如因商家原因不發貨則退還定金。該要求已違反《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關於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應雙倍返還定金的規定。

  消費陷阱花樣頻出律師給出維權建議

  爲防範上述種種網購活動中的商家欺詐行爲或交易糾紛,曹律師建議,消費者應注意多種途徑維權。一方面,應提前與商家確認商品承諾及售後服務,並通過截圖或其他方式保存好購物網頁的商品信息及服務承諾描述、與賣家的聊天記錄、交易記錄及付款信息、不符合約定或假冒僞劣商品的照片等證據,通過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工商、價格等政府監管部門舉報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消費者還可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如淘寶、天貓等)客服部門尋求幫助,例如要求止付貨款、協調解決與賣家的爭議等等。根據新修訂的、將於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在網購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若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即賣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做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打印 
關閉窗口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