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原則
認清農村社會管理問題的復雜性及其主要特點,有助於我們確立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原則。在當前階段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我們應當確立以下基本的原則:
1.要依靠發展解決大部分社會管理問題
由前可知,與城市相比較,中國農村的大部分社會管理問題都是由於農村的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不足造成的,這是當前中國農村社會管理問題的最主要的一個特點。這個特點決定了發展應該是解決農村社會管理問題的長期的戰略選擇。只有通過發展農村的教育文化事業,纔能提高農民素質,增加農民收入;只有通過發展農村經濟,讓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到一定程度,提高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纔能解決農村大部分的民生問題。基本的民生問題解決了,農民就能安居樂業,一心一意圖發展,就能較快地在農村地區實現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
2.要充分運用既有的組織網絡創新社會管理
提到創新社會管理,人們很容易聯想到要充分運用社會組織的力量參與公共管理,要培育中國的公民社會。這個理解有一定的道理,創新社會管理就是要運用多種力量共同解決社會管理問題,但是要注意不能矯枉過正。有效的社會管理應該充分運用現有的組織網絡,而不應該把希望寄托在建立更多的新機構和新組織上。
創新社會管理一定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社會團體的力量,使管理主體更加多元化,但是這絕不意味著社會團體可以取代國家和政府成為社會管理的最主要主體,也不意味著需要建立更多的社會團體纔能實現創新社會管理的目標。有人認為創新社會管理就是要培育“市民社會”,讓社會團體自我管理,減少政府的職責權限和活動范圍。毫無疑問,積極發揮民間組織的力量參與社會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西方語境下的“市民社會”是一個理想化的概念,是對各種各樣的社會團體理想化的投射。但是社會團體種類很多,既包括社區自治互助性的社會團體和各類公益組織,也包括形形色色的特殊利益集團。社會團體不是神話,如果聽任特殊利益集團自我管理,它們將會綁架國家的公共政策為自己的特殊利益服務,人民的利益就一定會遭到侵害,國家整體的利益也一定會遭受損失。
實際上,黨的十七大報告已經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這個指導方針是非常正確的,創新農村社會管理,一定要堅持黨和政府的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原有的各級黨組織、基層政府、村民委員會和民間社會團體的作用,而不是重新建立一套新的組織和機構。
3.找准主要問題、區分輕重緩急
當前農村的社會管理問題,都值得重視解決,但是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影響和危害、以及急迫性等方面各有特點,我們必須做出區分。經過初步調查研究,我們可以對農村的社會管理問題做出如下判斷:當前農村社會管理問題中最普遍的是民生問題,最突出的是由征地引發的利益衝突問題,最難處理的是“專業上訪”問題,防不勝防的是各類安全問題。解決農村的社會管理問題要區分長遠目標和近期重點突破的重點。民生問題盡管普遍存在,但是其緊迫性不在眼前,並且也不是短期可以迅速解決的,因此要制定長期發展戰略,逐步解決。圍繞著征地和拆遷引發的各類矛盾衝突隨時都有激化的危險,必須擺上日程,尋找問題的癥結快速解決。專業上訪問題,雖然不急迫,但是影響地方政府的形象,比較難以處理;但是還是要引導他們走上法制化的軌道,樹立法治政府的權威,絕不姑息養奸。針對防不勝防的各類安全問題,盡快形成一個防范和快速處理機制,要做不同的預案,快速反應。
4.對不同的社會管理問題要進行分類處理
創新農村社會管理首先要對各種不同的社會管理問題進行分類,建立科學分類機制,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科學分類,分門別類地進行處理,不同類型采用不同方案。如根據社會管理內容的特點,可以將社會管理問題劃分為民生型、衝突型、安全型和政治型等幾類;根據社會管理問題發生的頻度可以區分為日常型、周期型和偶發型等;根據發生的原因又可以分為客觀形成型、歷史遺留型、人為制造型、體制缺陷型等。
如各種民生問題主要屬於日常性社會管理問題,要采取治本之策,從提高政府服務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做起;如農村村級兩委換屆主要屬於周期性的社會管理問題,應該在換屆選舉前摸清狀況、逐村排查,對於問題村提前做好各方工作和應急預案,將換屆產生的矛盾衝突和不穩定因素降到最低;偶發性社會管理問題是要指突發性的群體性事件、各種生產安全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和各種公共安全事件等,可以進行更細的分類研究,確立不同的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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