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獲悉,今年以來,網購手機售後服務問題已成爲網購投訴熱點。
市民李女士一直想買部手機,但實體店價高未能如願。近日,她在某網店發現該款手機標價僅1300元,大約只相當於市場價的一半。起初,李女士也曾擔心質量無法保證,但經不住賣家一再承諾手機質量有保障,且一再強調是原裝新手機,於是付款買下了這款手機。但李女士購買後便發現,手機毛病不斷,“手機從外觀上看起來和新的差不多,根本看不出有用過的痕跡。但使用兩天後,手機就開始莫名其妙地自動關機。”
於是,李女士到專賣店進行檢查,工作人員輸入手機代碼發現,該手機在去年3月就已被激活,且內部貼有本不應存在的標籤,固定後蓋的兩個螺絲釘型號也不同,可以確定爲“翻新機”。李女士聯繫該網店要求退貨,卻遭到拒絕。最終,經消協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據瞭解,上半年,市工商12315共接有關網購的投訴1058件,同比增長84%,其中網購手機也成爲投訴熱點。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家《手機三包法》第11條規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非人爲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該商家涉嫌以次充好,消費者若遭遇類似問題可據此向賣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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