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出臺的新交規,因其處罰力度之大,成爲社會上熱議的一個話題。在目前全國交通秩序相對混亂,道路資源相對緊張的情況下,出臺這樣一部從嚴整治交通秩序的交通法規,總體上說還是必要的,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
首先,有利於整合出行秩序,減少違法現象。新交規嚴厲的處罰規定,必然會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爲起到一個震懾作用。可以使廣大駕駛員注重遵守交通法規,在出行文明方面“勿以惡小而爲之”。同時,如能一以貫之的嚴格執行,法律的指引作用就會逐步體現,會潛移默化地改善駕駛員的駕車習慣,從而整體提升機動車出行的文明程度。
其次,有助於維護行人出行尊嚴,促進社會文明發展。在新交規出臺之前,不文明交通行爲加劇了人車爭路的矛盾,行人由於天然的弱勢,面對機動車的不文明駕駛,往往無法保障自身的出行尊嚴,甚至會造成社會糾紛和交通事故,影響社會和諧,而新交規出臺後,以“嚴管機動車”爲手段保護了行人的出行利益,體現了社會公平。從這個角度來看,新交規在營建文明的出行環境,乃至促進社會文明方面,都是會起到一定積極作用的。
另外,可操作性需加強,具體細則待出臺。
新交規中規範的行爲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擴展,搶黃燈、撥打電話、不繫安全帶等違規現象,都在其規範範圍之內。但是目前,對於這些行爲的處罰方式,規定尚不明朗,人工現場處罰或是電子攝錄事後補罰,處罰的證據又採取怎樣的形式,尚沒有統一辦法,難以實施,因此新交規執行方面的細則應及時出臺,確保新交規的規定能落到實處。另外,新交規中有些規定過於僵硬,無法適應多變的路面環境,也應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結合實際,予以完善和改進。
【本文由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董洋律師撰寫,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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