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漫畫:中國式過馬路(作者:李博婷)
車水馬龍的路口,人行綠燈還未亮起,很多行人已穿行馬路,真是驚險萬分。開車闖紅燈要扣6分,行人闖紅燈是否也應該把處罰落到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爲。從以上規定來看,我國針對行人的通行規則是有明確規定的,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等“行人違章”問題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層面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其實,我國並不缺乏對行人闖紅燈的相關處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可見,行人闖紅燈、跨欄等違章行爲屬於違法行爲,且對於這種違法行爲,我國法律規定了警告或者罰款的相關處罰措施。
近日,引起各大媒體及網友熱議的即是安微省將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規定行人闖紅燈,或跨越隔離護欄等都將被警告,或罰款50元。根據《立法法》的相關規定,該辦法的制定是合法的。一方面,主體合格。該辦法是安徽省人大審議通過的,從法規層面來說其屬於地方性法規,根據立法法的相關規定,省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另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爲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爲、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安徽省的地方法規在上位法即《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罰款幅度內進行了具體規定,即一律按照上限罰款。該做法沒有超越其上位法,是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的。
從以上對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等違章現象的分析來看,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相關部門可以對違章行人採取警告或者罰款的處罰方式,但是僅僅交了罰款或者被處以警告就能了事嗎?關鍵還是要加強行人的安全意識教育,“文明過馬路,安全你我他”,讓其不僅僅只是一句標語,真正做到從“你我他”開始,形成全民安全出行的氛圍。
【本文由觀典律師事務所柏高原律師撰寫,不代表本網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