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法是否規定有正式物業管理的小區必須配備攝像監控設備和保安人員。
2.家裏入室被盜。如果物業沒有上述設備和人員管理,是否想物業要求賠償。
尊敬的薛琨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我國相關物業法律法規沒有對物業管理的小區必須配備攝像監控設備和保安人員的具體強制性規定。但可以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約定。如果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有此項具體約定,物業服務單位違約,導致業主損害,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反之,如您所述的被盜,向物業服務單位追償,則缺乏依據。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