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
我是一名機動車駕駛員,我有個朋友遇到這樣一件事情,我想問一下,這樣的事情責任該如何認定。
我朋友開車在中環上正常行駛,絕沒超速,中環下來,前方也有輛電瓶車違章從中環下來到地面,由於對方一下子剎車停在車輛待轉車道上,我朋友及時剎車,但由於慣性還是撞到了他 請問,像此類事故,責任如何劃定?
是否法律就是同情弱者,而不管他是否犯錯。曾經看到有其他網友在站內發帖,等紅燈的時候被電動車撞,結果還賠給電動車錢。說句不太合適的話:“還有天理麼?”停着被他們撞,結果還要給人家錢。
交警不能把注意力都放在機動車駕駛員的違章行爲上,警力不足不能糾正社會上所有非機動車及行人的違章,但是遇到事故了,又是因爲他們違章而發生的事故,卻來罰無辜的機動車駕駛員,極不合適也極不合理!!!
非機動車就一定是弱者麼?現在看來機動車纔是弱者!
請不要用一些官方的話語來搪塞我們,我們只是想知道責任該如何認定,請正面回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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