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天津城市建設和旅遊業的發展,來津旅遊的國內外遊客越來越多,天津地接旅遊市場規模也隨之增大。同時,地接旅遊市場中的問題也顯現出來,尤其是一些服務質量糾紛引發的衝突,影響了旅遊市場秩序。
日前,市旅遊執法大隊接到一例投訴稱,來自廣西桂林的旅遊團隊一行,由天津一名導遊帶領到天津港地區遊覽,準備乘坐遊船出海觀光。在候船期間,因乘船班次問題,部分遊客與導遊發生口角,問題激化後,該導遊與遊客發生肢體衝突。經查,該導遊不具備導遊員資質,疑爲私自承攬旅遊團隊。執法大隊將進一步查辦,依法嚴肅處理違規當事人。根據目前天津地接旅遊市場的情況,依據有關旅遊法規,旅行社不得派遣不具備導遊員資格的導遊帶團上崗,否則將對旅行社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遊團隊。導遊員進行導遊活動時必須佩戴導遊證,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否則將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對委派該導遊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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