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天津生態城吉寶項目季景園12號地,
木地板鋪裝11月10日,承包商是大自然,大自然轉包給趙永倉,
趙永倉在天津生態城吉寶項目季景園12號地安排一個現場負責人,合同是和現場負責人簽署。
木地板鋪裝完現場負責人跑路不管了,趙永倉他曾任我們簽署的合同,工費有他來付。11月10日木地板鋪裝,維修整改完畢,雙方簽字。到今天工費沒有給。每天都是保證今天給,但到頭來還是沒有見到錢。拖欠工人工費37100元。請求幫助。。。。。謝謝!
您好王先生:
您可以找趙永倉,先想辦法讓他承認現場負責人的簽字時他授權的,是他跟你們定的合同。然後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