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房爲私產,房產本是在09年因拆遷老人買自己大兒子的房產,但被四兒子在老人不知情情況下被過於孫子名下,老人全然不知,在多次追問下告知房產歸屬問題,老人將此事告知法院,通過法院判決爲房屋所有權人爲老人,被告(四兒子及孫子)協助原告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是因老人不想再居住此房故想出售,按當時過戶時間爲即將過5年可以免除營業稅,經過詢問房管局,房管局相關人士說需要法院宣判爲之前孫子購買大兒子房產爲無效方可算過五年出售,故諮詢您法院能否出示此相關證明? 感謝
法院若已出判決,則生效的判決書不能更改,法院應不能另行出具相關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