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律師:
您好!我是一名先天下肢殘疾的殘障人士,由於不甚家中摔倒至唯一一條好腿根部股骨頭骨折由於生活比較拮据 對比價格選擇天津市第三醫院進行股骨頭頭更換手術 術前告知費用爲4-5萬元 3-4小時手術時間 但術中告知家屬假體位置安裝偏差需重新安裝但需將骨壁剃開將先前假體拆下以鋼絲繼續體內加固安裝新假體 致使手術時間一再託延至13個小時用血量加至3400毫升全麻時間提至一倍以上 現在術後出現欠費狀況術中超出時間所耗費的醫療用品要我本人擔負 但是由於經濟能力超出我自身的承受力 一再交涉無果 現在術後的用藥開始大幅度縮減 告知沒錢欠費藥出不來 現在本人承受着精神 金錢 病痛的三重摺磨 不知道如何可以維權都可以有哪些 還有直到現在也沒有每天住院費清單 還有和醫生的對話我以全部錄下有幫助嗎
您好杜先生:
很抱歉沒有及時回覆您的提問,請見諒!
我覺得首先,對於手術中假體安裝過程中出現偏差需重新安裝,這個問題在手術前醫院應以手術同意書或其他形式告知您,如果沒有,出現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醫院證明這不屬於診療失誤導致,否則,醫院對此就構成了醫療過錯或醫療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住院費清單您有權利要求醫院提供給您,醫院也有義務提供。
錄音可以作爲證據使用,一旦出現糾紛,可以證明一些情況。
希望能夠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