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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韓戰勝
提問時間:
2012-10-0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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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第一天在醫院檢查醫生說沒事,第二天卻早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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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對象懷孕7個月,感覺肚子不適,去醫院檢查,照了一個彩超,醫生說沒事。結果第二天卻早產了,請問醫院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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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醫療事故
回覆時間:
2012-10-11 19:09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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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韓戰勝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您妻子的情況,應先確認早產的具體原因,是否屬於應當檢查出來的情形而醫院沒有查出,醫院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是不可檢查或預測的其他原因導致早產,則醫院不應承擔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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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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