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2年5月11日進這個公司,公司有說交納社會保險.到了2012年9月29號還沒有辦理,中間7月份老婆生小孩,沒有產假.還把請的一天半假在工資里扣除.到9月29號公司負責人要求寫辭職報告,叫我寫到9月底辭職,而且是要在國慶假期前.像我這樣的情況怎麼辦,他們不給開辭退報告.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