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的信用卡還款日爲每月14日 賬單日25日 八月份張單金額爲應還款18000元 我在9月13日前還款17824元 14日通過財付通網上轉賬176元 本應下午到賬 但是由於 廣發銀行14日電子銀行系統升級 導致還款延誤了2天於16日到賬 之後我上網查詢沒有要交的滯納金和利息 但25日對賬單生成後要我於10月14日前還款355.04元 請問 我應如何維權?
尊敬的kingss0932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建議您先查清10月14日前需要還的335.04元是何款項。
第一,如若屬於應歸還本金,請您首先確定是否是您或您授權的其他人消費所致。如果並非是您或您授權的其他人消費所致,建議您立即與銀行覈實有關消費明細,避免您的信用卡被盜刷。
第二,如若屬於應歸還滯納金或利息,建議您立即與銀行覈實滯納金或利息的產生原因、本金數額、逾期利息等。如銀行收取利息的標準、本金數額等違反了銀行與您簽署的合同,則銀行存在違約。對於違反合同收取的滯納金或利息,您有權拒絕繳納;您還可以採取訴訟方式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柏高原律師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