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XX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您對事件的描述,您與銀行之間建立有信用卡服務的合同關係,與百貨公司建立有買賣關係。
作爲信用卡持卡人,您負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義務,據您所述,您的信用卡有卡號不清楚的現象,這可能會引起百貨公司對信用卡真實性或您的持卡人身份的懷疑。在信用卡被盜用、非法複製等非法現象頻出的大環境下,百貨公司的這種謹慎對信用卡權利人、商家、銀行應是有益的。在此情況下,建議暫時採取其他付款方式,事後可與銀行進行接洽、更換新的信用卡。
關於銀行是否有權利未經您同意就暫停信用卡,要看您與銀行對此有無約定。據我們瞭解,一般情況下,銀行與信用卡用戶會有“髮卡機構發出通知後無論持卡人是否收到或知曉,髮卡機構有權隨時因髮卡機構認爲正當的理由,暫時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權利或調降持卡人的賬戶信用額度,亦可因髮卡機構認爲的正當理由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將該信用卡列入止付名單。”類似約定。
從時間成本等角度考慮,建議您可先與銀行協商解決糾紛,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關於管轄的法院,首先看您與招行簽訂的協議中是否有約定,如無明確約定,管轄法院應爲被告住所地法院。
您可以要求銀行繼續履行合同、恢復信用卡正常使用爲訴訟請求,您與銀行間的協議、信用卡可作爲基本證據。關於訴訟費用,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相關規定應爲50元至100元,具體數額以受理法院法院要求爲準。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明弟律師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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