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9月30日左右,我公公在下班途中遭遇一輛牌照過期的三馬車撞了之後,肇事司機在我們搶救當事人的時候,逃離現場,造成當事人與事故發生半個多月左右死亡,肇事司機一直逃了6、7年,直到今年月初被抓捕歸案,與2012年5月12日開庭審理此事,並作出如下判定,判定肇事司機四年有期徒刑,並賠償我們40餘萬元,當事人當時有未成年的兒子、妻子、還有60多的雙親,待判定後我們申請了強制執行,但直到現在法院未幫我們追回一分錢賠償款,請問,我應該怎麼樣拿到賠償款?我現在應該怎麼做?謝謝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問題屬於判決生效之後的執行問題,您能夠得到賠償款的前提是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您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建議您與法院進行溝通,最好能夠向法院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胡明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