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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劉仁田
提問時間:
2012-09-0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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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開發商只給提供辦理房產材料,不給提供土地使用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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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律師您好:
我們在2004年以全付款的方式,買了德州市雙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期房。在買賣合同約定:在房屋交付後180日內,提供辦理房地產權證書的相關材料。卻至今還不給提供土地使用權材料。請給予關注,謝謝。
20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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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合同法
回覆時間:
2012-09-10 16:05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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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是至今一直沒有辦理相關土地使用事宜的話,你可以持相關的買賣文件以及首款憑證到當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解除合同,當然您如果是希望對方交房的話還得看對方是否能夠辦相關土地審批。如有需要敬請撥打電話13034389836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程芳律師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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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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