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頂層爲公產房。下水漏水,多次找房管站維修但都沒修好。我家樓下住戶私自改造水管,造成我家斷水。
諮詢過法院,法院提到一定要房主本人起訴,還有要有對方姓名電話住址等詳細信息但是我們沒有。
想求助: 1. 一定要房主本人起訴麼,家屬是否可以代理
2.如果沒有對方信息,是否可以提起訴訟?法院說他們不接受無對方確認信息的起訴;但派出所又不給我提供這些信息,難到我需要自己僱偵探?
謝謝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如果是公產房承租人的配偶,你可以持結婚證,以及你和房主的身份證件就可以起訴了。如果是其他家屬需要房主本人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明確的被告,也就是說必須知道對方的姓名,住址。你如果是有認識的鄰居可以打聽打聽叫什麼名字就行。
如果有需要敬請撥打13034389836進行電話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市益清律師事務所 程芳律師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