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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製售盜版教材案
2011年2月,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舉報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派員對北京市朝陽區某儲存盜版圖書庫房進行暗查,鎖定位置後將案件交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查處。2月18日,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北京鐵路公安局、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成立專案組,對北京鵬翔宏圖圖書有限公司、北京驕龍偉業圖書有限公司製售盜版教材案展開調查。經暗訪摸排、固定證據,專案組成功偵破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現場收繳盜版教材教輔讀物15萬冊。經查,該案涉案出版物總碼洋接近1億元。2011年9月2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陳春發、陳文亮等6人有期徒刑6年至4年6個月,並處罰金300萬元至30萬元。
河北廊坊盜版《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案
2011年2月18日至3月底,廊坊市及三河市公安機關根據中共黨史出版社的舉報,一舉破獲河北三河“2·18”盜印《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案,查清王林萍和王學東兩個盜版團伙的犯罪事實,查獲《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盜版圖書2萬套,抓獲犯罪嫌疑人27名。
2011年8月17日和19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兩個團伙的13名成員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6個月;以幫助僞造證據罪判處1人拘役6個月;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三河市新聞出版局原黨組副書記武學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同時,三河市取締了8家涉案印刷裝訂企業。
廣西南寧製售盜版光盤案
2011年4月21日,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轉辦線索,廣西壯族自治區“掃黃打非”辦公室在前期調查基礎上,協調自治區及南寧市公安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聯合行動,對南寧市民族商場等21家複製、倉儲、銷售非法音像製品的店鋪(倉庫)進行集中清查。現場查獲盜版音像製品40多萬張、淫穢色情光盤2000餘張,涉案金額1200餘萬元,當場抓獲涉案人員46名。2011年11月14日和18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謝月和、林秀蓮等5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3年6個月,並處罰金。
河南商水非法印刷系列案
2011年5月7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河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公安、工商、新聞出版、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等部門,對周口市所屬商水縣城的10餘家印刷廠和地下印刷窩點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盜版成品圖書190種116萬多冊、半成品圖書90種118萬餘冊、散頁500餘萬張、PS版6000餘張,各種印刷機器設備93臺。隨後,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獲。2011年10月底,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11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並處罰金。2011年12月14日,所有涉案出版物和印刷設備均被公開銷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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