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滅門慘案——賀州市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及其妻凌小云、兒子周重霖、女兒周雪,在自家住宅的4樓於睡眠中被人用鐵錘擊打頭部、尖刀刺喉至死。作案人還登上5樓企圖殺害周子雄母親彭某和保姆李某,因無法打開5樓房門而未得逞。
5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會同賀州警方成功破案。讓人意外的是,被緝拿歸案的主兇竟然是死者周子雄妻子的胞妹凌小娟。
本是同根生,妹妹爲什麼要殺死姐姐一家?妹妹凌小娟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10月25日和26日,“5·02兇殺案”在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賀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葉建輝親自擔任公訴人,出庭指控以凌小娟爲首的4名被告人故意殺人的罪行。11月9日,凌小娟等3名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日前,此案公訴人葉建輝就此接受了記者採訪。
震動賀州當地
記者:這起案件的發生引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對被告人的犯罪動機曾經有過各種議論。從法律的層面該如何看待這樣一起極端的惡性刑事案件所產生的各種負面影響?
葉建輝:任何犯罪行爲都具有社會危害性,都會對社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消極影響。“5·02兇殺案”之所以在全國範圍內引起關注,一是因爲這個案件犯罪行爲的血腥與暴戾;二是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是同胞姐妹的特殊關係;三是因爲賀州特殊的地理人文因素。
賀州地處湘、桂、粵三省區的交界處。突然發生的“5·02兇殺案”,對賀州市居民產生的震動之大不言而喻,各種猜測和議論都有,案發地的一些租戶居民甚至因爲失去安全感而搬離了。我們查辦這個案件,就是要通過揭露、打擊、震懾犯罪,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增強人民羣衆的安全感。
弒親仇恨源自哪裏
記者:對這起案件,羣衆議論最多也最疑惑的是,凌小娟爲什麼要殺死自己的姐姐,而且株連到姐夫和自己的兩個外甥,“弒親”的仇恨究竟來自哪裏?
葉建輝:你提的這個問題是關於犯罪動機的問題。從法理的角度說,犯罪手段決定了犯罪的性質與罪名,犯罪動機則揭示犯意產生時,行爲人的心理活動過程。動機只解釋行爲人基於何種原因實施犯罪,卻不會影響到案件的定性,也就是說,被告人凌小娟無論出於什麼動機,都不影響法律對其殺人罪名的認定。
本案表象上看是一個“弒親”案件,但卻與大多數“弒親”案件不同。司法實踐中所見的“弒親”,被害人往往存在過錯,被告人的行爲也多帶有臨時起意的激憤特徵。而本案中的凌小云、凌小娟兩姐妹曾手足情深,長妹妹11歲的姐姐曾經對妹妹有過非常體貼的生活照顧,關係素來融洽。矛盾的產生主要是基於近些年來經濟上的原因。從查明的事實看,經濟條件逐漸寬裕起來的姐姐對妹妹及家人的關愛確有不夠周到的地方。過去姐妹倆一起做生意產生過利益矛盾,凌小娟的丈夫也曾經爲姐姐凌小云承接的工程管理工地,因追索自己丈夫被拖欠的工資等未能如願,凌小娟遂心生不滿,積怨日增,最後萌生了殺死姐姐的念頭。
其實,像凌小娟姐妹間的這種因日常瑣事而產生的矛盾,在生活中是常見的。凌小娟對發生在親人間的矛盾不是採取正當的、積極的方式進行交流、溝通,而是採取極端方式,鋌而走險,多次謀劃殺人,併爲實施犯罪做了諸多準備:她多次要求本案的共犯之一、其外甥女蘇潔幫助物色殺手;在購買槍支殺人的計劃因故未能實現之後,又決定以錘擊、刀戳的方式殺人。爲此,凌小娟親自準備了鐵錘和尖刀、縫製蒙面頭套等等。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凌小娟這種典型的扭曲心態與畸變的人格特徵,是值得研究的一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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