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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iiifeiii
提問時間:
2011-01-2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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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上班工作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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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因發生交通事故,幾個月沒有上班,等我回單位上班時,我的工作由別的同事代做,而我現在沒有什麼事做,領導也不給安排事情,覺得閒得無聊,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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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1-01-20 21:29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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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liiifeiii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您因爲發生交通事故,原來的工作崗位被別人調換,用人單位的行爲並不違法。您回到單位後,應積極與單位協商,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調整工作內容。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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