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條短信怒起殺死女友悔恨男庭上請求“請在我女友墳前槍斃我!”
僅因女友的兒子發短信希望父母複合,竟怒將女友殺害,其後又自殺未遂。昨天,在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被告人郝岑勝悔恨不已,他哭請法官判他死刑,並在“女友的墳前槍斃他”。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8月17日晚,被告人郝岑勝與女友唐永紅在租住的出租屋裏,因唐永紅拒絕與其在同一間房睡覺後很生氣。次日凌晨,郝岑勝偷查女友的手機短信,看到她的兒子發來希望離異的父母和好的短信,郝頓時感到憤怒和絕望,決定殺了唐永紅,然後再自殺。凌晨5時許,郝岑勝用磚頭在唐永紅的頭上砸了兩三下,因擔心唐永紅沒死,又用水果刀將唐永紅的頭割下來。之後,郝岑勝用手機撥打110報警,再用水果刀捅傷自己的腹部自殺未遂,導致腹部重傷,九級傷殘。
在昨天的法庭上,郝岑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郝岑勝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在故意殺人之後自動報警,根據法律規定,應認定其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庭上對話
如果別人得到她我心裏過不去
法官:“爲什麼要殺唐永紅?”
被告:“因爲我太愛她,好多人莫名其妙打電話給她,吃飯的時候飯碗都沒放下來就有人打電話給她,叫她出去。”
法官:“你當時是怎麼想的?”
被告:“因爲我太愛她,如果別人得到她我心裏就過不去。”
法官:“現在你對你的行爲感到後悔嗎?”
被告:“後悔,但後悔沒用了,人都已經走了,殺人償命。所以,我希望法官判我死刑,並在我女友墳前槍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