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在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該僱員負全部責任。僱主承擔了全部無過錯方的財產責任(無人身損害賠償)後,僱主是否可以追償僱員的損失?應當怎麼樣追償?
尊敬的李和臣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由此可見,如果這起交通事故是因僱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僱主在承擔連帶責任後可以向僱員追償;如果僱員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則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且不能向僱員追償。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