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數年後,我父親把房產證的名字過戶到我的名下,諮詢一下,離婚時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尊敬的suole999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該房屋原屬於您父親的財產,現過戶給您,只要您父親明確表示該房屋是贈與您一方的(最好以書面贈與合同的形式),則該房屋視爲您一方財產,離婚時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