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論壇 | 財經 | 體育 | 時尚 | 地產 | I T | 健康 | 游戲 | 濱海 | 保稅 | 旅游 | 電視 | 視頻 | 家電 | 未成年人| 趕集 婚嫁
民生 | 18街 | 理財 | 泰達 | 文娛 | 汽車 | 數碼 | 教育 | 親子 | 紅橋 | 高新 | 分類 | 電臺 | 企業 | 招聘 | 發布系統 | 二手房源
天  津  通
發表人: 胡萬水    提問時間: 2011-01-17 09:26
 標題:遺產應如何分配
內容:

    農民胡某過世,留下房屋兩間和個人儲蓄若干,有三個兒子,大兒子是繼子(是已過世的妻子帶來的)。胡某夫妻在世時,大兒子及兒媳對其悉心照料,並幫助有病的婆婆爲兩個兒子操辦了婚事。而二兒子在外成家迫於妻子壓力,很少回家,三兒子雖成家,但很少盡照顧老人的義務。胡某夫妻過世後,二兒與三兒合夥將胡某做會計時的個人儲蓄留的(因此前面稱若干,因爲不清楚是多少),還包括辦喪事時所剩錢數,並準備賣掉所剩的兩間房屋。大兒子氣不過,就準備把老人臨死前交給的房產證拿着,把房子動工改造與自己的房子並在一處,卻不知合不合理,請問律師按法律規定應該怎樣分配胡某的遺產?

回覆部門: 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 2011-01-17 16:03    是否超時:

尊敬的胡萬水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您可以參照上述法律規定,酌情協商處理遺產的分配。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程新霞

2011/1/17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是否屬於共有財產
·買賣二手房需謹慎 律師:履行義務後合同即生效
·合同糾紛的一些問題
·諮詢有關房產過戶的問題
·社保誰來上
·8旬老人懷疑有人挑撥老友關係 殺人後自殺未遂
·安裝空調惹糾紛 律師:行使權利時不能影響他人
·男子持仿真槍蒙面搶女上司 得百萬支票無法兌現
·農民套用假軍車牌偷逃路費368萬 被判無期(圖)
·孕婦產後出血死亡 醫院拒絕提供完整標本供鑑定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關於小狼|

Copyright (C) 2000-2017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