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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父親十幾天前得了腦梗死住進天津市環湖醫院,做了開顱手術,費用現在已八萬左右,但他的主治醫生找到我說社保平均只給每個病人一萬七左右費用,其餘部分全部需要自費,我和醫生談完後,到天津市社保中心諮詢,社保工作人員說沒有這樣的規定是醫院的私自行爲,社保工作人員還說天津市醫療保險對住院病人擔負醫療費用最高十五萬元有大額的擔負30萬,現在醫院說是社保的問題,社保卻說是醫院的問題,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但就在醫生找過我的第二天醫院打出的費用清單上的所有藥品都帶上了自費的標記,我現在已經在借錢給父親看病了。我想請問社保方面到底有沒有醫院說的最高一萬七這樣的規定,如果沒有醫院是不是在侵犯我的權益,我應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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