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截圖:李國華拄柺杖到法庭
“僞慈善家褻童事件”追蹤
昨天,從香港方面傳來消息,本報一直連續報道的香港僞慈善家李國華受審一事,有了最新進展。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控方指控的強姦罪等罪名成立。
雖然控方曾指控李國華涉嫌9宗罪,但目前還不知道香港高等法院認定了其中的幾宗。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這些罪名任意一個成立,李國華都將入獄服刑。至於李國華將獲幾年徒刑,香港高等法院將擇日宣判。
今年2月,香港僞慈善家李國華在香港被控方指控犯有強姦罪等9項罪名,控方提出控告之後,李國華獲得了保釋後在外等候香港高等法院的審判。在保釋期間,他被禁止離境。
法庭庭審中,李國華被控一項強姦罪、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爲罪以及3項非禮罪。爲了逃避制裁,庭審中,李華國曾以自己“陽痿”,沒有能力強姦爲由提出辯護,並拿出了醫療機構作出的“陽痿”診斷書。
在西雙版納設立慈善機構“仁愛兒童之家”以照顧孤兒的機構創辦人李國華,涉嫌在雲南省性侵犯院內3名未成年女童,案發時最小的受害人只有10歲左右。因上述罪行在香港以外發生,香港律政司引用《性罪行條文的域外法律效力》條例對其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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