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一名中年寡婦涉嫌勒索富商X先生1000萬元,並於上月捲入一宗綁架案而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勒索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不獲保釋,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至本月28日,以便警方等候進一步指示再訊。
女被告祁某、37歲,報稱無業,於1997年有一次違反逗留條件的紀錄,居住九龍塘帝景峯,祁昨身穿黑色外衣,頭束髮髻出庭。
控罪指控她於2007年12月至2009年10月,爲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先生交出1000萬元。控方指祁是X先生的前度情人,但2人已於07年12月分手,祁曾要求索取1.2億元“分手費”,2人最終達成協議,X先生先後5次將970萬元存入祁的銀行戶口,連同現金30萬元,祁共獲得1000萬元。此後,雙方互不拖欠。
但今年11月,X先生的生意夥伴黃某遭人綁架,2名男子及祁涉嫌攔截黃,並跳上其座駕,着他致電X先生,黃情急智生,將車輛撞向公安車輛驚動警察,3人當場被捕,公安局正調查案件,祁於本月返港後被警方拘捕。
祁曾9次當面勒索X先生,她與警方會面時表示曾恐嚇傷害X先生及其女兒和妻子,並會找人強姦他的祕書。祁在警誡下承認曾收取X先生的金錢,但卻否認控罪,警方正調查用以恐嚇X先生的短訊。
辯方爲祁申請保釋時表示,她是一名寡婦及家庭主婦,育有一名在英國讀書的15歲女兒,女兒回港度聖誕後得悉母親被捕,感到十分震驚。辯方提出可以30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但裁判官認爲案情嚴重,故不批准其保釋申請。
據早前報道,深圳上月發生一宗綁架案,一名港商離開深圳一家酒店後,在門外遭2男1女綁匪挾持,強迫他駕駛其私家車前往布吉。被捕女子疑與港商公司的另一名港人董事交往,2人感情破裂分手,女方成功索取1000萬元分手費,並協議以後互不追究。惟1年後,女方卻稱爲男方產子,要求談判但遭拒絕見面,有人因此綁架該名港商,要挾男方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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