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安徽女子張萍(化名)按照當地習俗與黑龍江雞西農民王勇(化名)舉辦婚禮,但一直未領結婚證。婚後10年,王勇來京打工,張萍在家照顧孩子。去年王勇與另一女子領證結婚,得知這一消息後,張萍將王勇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並分割王勇在北京購買的一套房產。昨天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
張萍訴稱,1988年4月,她經人介紹在黑龍江省雞西市農村與王勇相識,10月份二人按照當地習俗舉辦結婚儀式。爲了辦結婚證,她從原籍安徽先後開出過兩封介紹信,但均不符合雞西市民政局的要求,因此結婚登記一事被擱置,張萍對此也絲毫不在意。
婚後他們育有二子,爲了給孩子一個寬裕的生活,1998年,王勇到北京打工掙錢養家,並讓張萍在家照看孩子。張萍說她來京看望過王勇3次,此後近10年沒見過王勇,雙方靠電話和短信保持聯繫。王勇則定期往家裏匯錢。
2009年8月,王勇回到老家索要戶口本,張萍才知道王勇要和另一女子結婚。張萍說她同意離婚,但是王勇要給她賠償,王勇拒絕拿錢。
王勇說他在認識現任妻子時曾想過與張萍正式離婚,但是因爲沒有結婚證,所以沒法協議離婚,到法院起訴離婚又怕影響孩子學習,所以事情一直擱下了。他認爲雙方1998年分開時這段婚姻就已經結束了。
對於離婚,雙方均沒有異議,爭議在一套房產的歸屬。2007年,王勇在北京朝陽區晨光家園購買一套商品房,張萍說這是爲了兒子畢業後能在北京居住,她與王勇協商後作出的決定,而王勇則說房子是他與現任妻子共同購買的,與張萍無關。張萍到房管局查詢發現房屋被登記在了王勇和另外一名女子名下。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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