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網民劉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反映,自己花3500元購買的阿拉斯加犬帶回家沒多久就不吃不喝,還拉肚子嘔吐。經過寵物醫院的檢查,發現劉先生購買的寵物犬患上了細小病。
今年10月,在朋友的介紹下,劉先生在犬舍購買了一隻阿拉斯加犬,但當時並沒有簽訂購買合同,也未出示相關檢疫證明。寵物犬被劉先生帶回家的第二天,就出現了不吃不喝,拉肚子嘔吐等症狀,且多日未見好轉。經過寵物醫院的檢查,確認狗狗換上了細小病。據瞭解,細小病屬死亡率較高的病毒類型。
劉先生在傷心之餘也頗感氣憤:“狗狗怎麼可能在帶回家第二天就生病?而且,在帶回家的這段時間一直都是按照商家指導的飼養方法進行餵食的。”劉先生認爲狗狗是在犬舍飼養期間患病,商家應負責治療或全額退款。對此,商家並不認同,並表示賣給劉先生的寵物犬是健康的,是劉先生飼養不當造成寵物犬患病。
隨後,經過多次協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劉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將問題反映給了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種畜禽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建議劉先生向畜牧局進行諮詢投訴。
針對劉先生遇到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寵物市場並不規範,雙方交易以口頭協議居多,且未進行必要的檢疫,造成了寵物犬患病責任難以界定。而且,寵物不同於一般商品,銷售監管環節相對薄弱。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到正規、有資質、信譽好的寵物經營機構購買,並向商家索要寵物健康檢疫證明等文件。必要時,可要求與商家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好相關責任和處理辦法。(北方網新媒體記者 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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