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隨着打車軟件的廣泛應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消費者打車難題。然而近期不斷有消費者反映,一些空載行駛的出租車詢問打車乘客去向後,常常被“車已預約”爲由“婉拒”,致使一些無法使用打車軟件的消費者面臨“無車可打”的境地。針對新的“打車難”問題,消協部門表示,出租行業應規範使用打車軟件,提高服務透明度。
打車軟件的廣泛應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消費者打車難題
消協表示,在消費者打車過程中,對於車輛預約的實際狀況(如預約時間、預約地點等),消費者難以從出租車司機獲悉,信息不對等、不透明,很大程度上爲出租車司機提供了“挑肥揀瘦”的機會,留給消費者的是新的“打車難”問題。因此,在信息化條件下,如何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既方便消費者打車、又提高出租車利用效率,應當引起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重視。
出租行業應規範使用打車軟件
消協部門認爲,出租行業作爲滿足廣大消費者出行需要的重要服務行業,尤其在當前實行特許經營制度的情況下,具有公共服務屬性。任何出租車公司或出租車個人,無正當理由,不應當拒載乘客,應當按照乘客的合理需求方便乘客、提供服務。廣大出租車司機在提供出租服務過程中,應規範使用打車軟件及電招服務,不要在汽車行進中查看打車信息或撥打接聽電話,確保車內乘客人身財產安全。同時,也要信守承諾,按照預約要求,爲消費者提供服務。對於出租車司機停車詢問乘客目的地後,卻以“車已預約”爲由不願提供服務的,消協呼籲消費者主動向有關部門或出租車公司投訴、反映,有關部門或出租車公司應當及時覈實情況,如屬於虛構預約情況或無正當理由而不提供服務的,應當按照拒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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