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消費者用PT950鉑金項鍊到珠寶店更換同材質的手鐲,結果到手的卻是“PD990”鈀金手鐲。記者昨日從工商部門瞭解到,工商寧河分局通過依法協調,已爲消費者討回公道。
前不久,消費者李某從寧河一家珠寶店用自己的兩條“PT950鉑金”項鍊更換手鐲,商家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材質爲“PD990”鈀金的手鐲給了消費者。消費者查詢後發現,該手鐲價值遠遠低於原材質,遂找到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表示合同已籤,拒絕退貨,雙方因此發生消費糾紛。接到投訴後,寧河工商部門抓住商家未告知消費者、手鐲價值遠遠低於原材質這一事實,根據商品“三包”規定和《消費者申訴辦法》進行了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由商家退還消費者人民幣5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