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10月8日,記者從天津市場監管委獲悉,日前本市發佈《天津市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暫行辦法》,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實施“一個平臺管信用”。
據介紹,《天津市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主要包括推進市場公平準入和企業公平競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市場行爲監管和經濟持續發展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和綜合執法監管體系建設等,結合經濟中心城市的經濟發展規律,包括涵蓋市場公平準入、公平競爭、政府服務、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依法行政、行業自律等方面的35類改革措施,加強市場公平準入和事中事後監管,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暫行辦法》,本市建立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絡平臺和數據規範,實施“一個平臺管信用”。據瞭解,目前天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已有36家政府部門,年底前65家相關部門全部入網,涵蓋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具有信息查詢、年度報告申報等多項功能。公示虛假信息、不按規定期限公示信息的企業,會面臨被舉報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風險。可以對違法企業進行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