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本是天津旅行社,卻用的是北京的出境遊合同,蓋的公章也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遊客報名後的行程單上不蓋旅行社公章,沒有遊客簽字。這是記者昨天隨同旅遊、工商、物價等部門聯合對市文化中心旅遊超市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的。
記者跟隨檢查人員走進一家旅行社門店,只見工作人員拿出來的一份合同的封面竟是“北京出境遊合同”的字樣,而合同內蓋的公章也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公章,和這家天津旅行社無絲毫關係。市旅遊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說:“這樣的行爲肯定是不符合《旅遊法》要求的,遊客如果用這樣的旅遊合同,在旅遊過程中出現問題,將會投訴無門。”在另外一家旅行社出現了遊客報名後旅行社出具的行程單上沒有蓋旅行社公章,也沒有遊客簽字的違規現象。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行程單是旅遊合同的一部分,有旅行社蓋章和遊客簽字,內容完備,對食宿、交通、景點等應描述詳細。(記者吳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