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工商寧河分局七裏海工商所對一婚慶服務公司利用戶外牆體廣告進行虛假宣傳行爲進行了查處。
據瞭解,該婚慶公司爲招攬客源,擴大知名度,在今年年初,利用戶外牆體發佈含“某某婚紗攝影蘆漢第一品牌”內容的商業廣告,宣傳本公司業務。經調查蘆漢“第一品牌”沒有經過任何部門評審認定,是該公司自封的第一。該廣告內容因易引人誤解,構成虛假宣傳行爲。執法人員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條款責令當事人停止虛假宣傳行爲,並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工商部門提醒商家,進行廣告宣傳,內容必須真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含有虛假的內容,不能使用“最好”、“最佳”、“最棒”、“第一”等最高級的用語,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通訊員王靜 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