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客管部門爲何不認同?
[案例]
在津南區小站鎮一家企業工作、家住大港的劉強,每天都要開着私家車兩地往返。因爲當地公交車輛少,路過的長途汽車也不多,所以不少企業上下班的員工都願意拼車。爲節省點汽油錢,劉強的車也讓路人拼車。今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6點左右,當他路過一個路口的時候,忽然發現有兩名中年男子招手拼車去大港。劉強詢問對方到大港哪裏,對方說是去大港客運管理站辦事。對方問多少錢,劉強說給點汽油費就可以。正當這兩名拼車客即將上車的一剎那,劉強立即感到不對。他想從小站到大港開車最少也需要半小時,兩名拼車客說是要辦事,可6點半趕到那裏時,對方單位肯定下班了還辦什麼事呢?於是他判斷很可能是黑車“釣魚”的。想到這裏,劉強趕緊謊稱臨時有其他事情去不了,兩位拼車客悻悻而去。
劉強說,有關部門打擊黑車是正確的,但是應該把黑車和拼車區別開來。如果不是自己醒悟得早,儘管只要一點汽油費也肯定被劃入黑車之列,一旦被發現,將面臨最少5000元的處罰,兩個月的工資就全搭進去了。所以,他現在拼車格外謹慎,寧可空着車也不拉看着不放心的人。爲此,劉強一直納悶,我們自願拼車,分攤費用,不妨礙他人,怎麼會認爲是違法被罰款呢?
客管部門:很難辨別黑車與拼車行爲
拼車有需求市場,它到底合不合法呢?
記者電話詢問市客運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言之鑿鑿地說,不管是什麼車只要沒有出租車輛運營證而從事拉客都視爲非法經營,嚴格禁止。這位工作人員又補充說,拼車也可以,但必須是全部免費的而且拼車的人應該是親朋好友。當記者詢問爲什麼不可以有償拼車時,這位工作人員說,如果允許有償拼車就會擾亂出租車市場,造成行業混亂,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當記者提出拼車的都是順風車,而且互相之間只平分一些汽油費而不是像出租車那樣全程計價收費時,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在執法過程中很難辨別兩者的區別。爲了免於被有關管理人員查獲處罰,最好不要跟陌生人發生有任何金錢方面交易的拼車行爲,否則,不管給幾元錢,一旦被查獲,都要被視爲黑車進行嚴厲的處罰。
拼車網友:只要執法認真分辨兩者不難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拼車”與“黑車”兩種行爲有本質區別。黑車以營利爲目的,本質就是掙錢;而拼車本質是分擔,是分擔油費、高速費等直接成本,很像吃飯實行的“AA制”。
不少拼車網友發帖抱怨說,黑車和拼車管理起來應該也不難分辨,拼車都是順風車,目的地基本相同,而黑出租車卻不是;拼車僅是分擔汽油費,車主不賺錢;而黑車卻是以賺錢爲目的的;拼車行爲中的私家車主一般都有自己的工作單位;而黑出租車主則沒有現成的工作單位。綜合上述判斷,執法人員應該能夠區分兩者區別而且容易操作。最關鍵的是需要執法人員仔細認真,不要簡單粗暴。
律師:區分是否“非法營運”切忌一刀切
本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記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如果車主沒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而又以營利爲目的,則構成“非法營運”。但是上下班拼車,車主和拼車客人只是合理分擔汽車運行的成本,車主不具有贏利目的,所以根本不屬於“非法營運”。如果客運管理部門一味強調沒有運營證就不可以拼車,這種理由應該說是存在偏頗的。
這位律師呼籲,有關執法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要採取更加人性化的執法手段,切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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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拼車小貼士
拼車人最好相互熟悉,與陌生人拼車要了解對方的真實身份。
車主和拼車客人應分別將瞭解到的對方信息告訴自己一名親友。
拼車人應事先了解駕駛員的技術水平、所乘車型,不讓沒有駕駛過所乘車型的同車人蔘與駕駛。拼車總路程一般不宜超過20小時,不宜走夜路。
拼車人不要在途中向車主等人炫耀收入或所攜帶的貴重財物情況。
女性私家車主或拼車客人應有熟悉的男性成年親友相伴。
拼車費用(汽油費用)自主協商,一般情況下應由車主和拼車客人平均分攤。
專家分析
儘管拼車節能環保、方便市民上下班出行,是一個多方受益的行爲,但國內很多城市的拼車依舊屢屢被客運主管部門以各種理由所否定。國外允許拼車嗎?又是怎麼實施管理的呢? |